欧盟提出取消限制性措施路线图 强调相互协调循序渐进
新华社布鲁塞尔4月15日电(记者王子辰)欧洲理事会主席米歇尔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冯德莱恩15日共同提出一份“欧盟路线图”,表示欧盟各成员国在取消为防控新冠疫情而采取的限制性措施过程中要相互协调、循序渐进。 (window.slotbydup = window.slotbydup || []).push({ id: "u5981866", container: "_kaqw1o7bid", async: true });[img]//cpro.baidustatic.com/cpro/ui/c.js" async="async" defer="defer" >
这份路线图不涉及具体日期和行业,而是提出了一些关键性原则和建议。
路线图提出的关键性原则包括:第一,把握时机极为关键,即取消限制性措施时要充分考量下列因素:流行病学数据表明新冠病毒传播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减少并稳定下来;保持足够的医疗卫生能力,包括重症监护病房、医护人员和物资保证;保持对疫情的适当监控能力,包括快速检测能力和对受感染者隔离及对过往社交追踪的能力。
第二,各成员国应在同一框架下行动,即依赖以公共卫生为核心的科学进行考量,同时平衡公共卫生利益和对社会经济的影响;各成员国应协调行动;各成员国之间应展现尊重和团结,在取消防控措施前应通知其他成员国和欧盟委员会并考虑它们的意见。
第三,各成员国应在逐步取消限制性措施的同时采取配套措施,包括在尊重隐私的前提下开发对病例报告进行分析和对过往社交进行追踪的工具,以收集必要信息;扩大新冠病毒检测能力、统一检测方法;提升各国医疗卫生系统的收治能力和韧性;持续提升医疗和个人防护物资生产能力;开发安全有效的治疗方法、药物和疫苗。
这份“欧盟路线图”还就各成员国如何取消限制性措施提出建议,包括应分步进行,并留出充分时间来衡量其影响;普适性的措施应逐步由有具体指向性的措施取代;内部边境管制应在协调基础上解除,应把重新开放对外边境作为第二阶段行动;开放经济活动应逐步实施;人群聚集应逐步被允许,按照不同类别的特点分别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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