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探索构建中国首例“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
中新社重庆8月15日电 (刘贤 朱文洁)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15日在当地发布《重庆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2019)》(简称《指数体系》),探索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并容纳广泛共识、具备世界眼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评估指数体系”。这在中国尚属首例。
《指数体系》由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自主设计,由四级指数构成。其中一级指数5项,二级指数12项,三级指数26项,四级指数64项。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明耀介绍,一级指数的“公正裁判、平等保护、司法效率、司法便民、透明廉洁”等5个指标准确阐释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核心要素。二级指数中,“诉讼程序质量、实体裁判质量、破产案件办理、投资者保护、解决纠纷的耗时”等指数,借鉴世界银行的营商环境评估指数;“强制执行力度、促进公平社会环境改善、案件管理、诉讼服务”等指数充分体现中国特色。
三级指数中,“构建专门的商事审判组织、实体裁判的民众认可度、产权保护、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企业公平竞争、股东诉讼便利度、与当事人沟通联络、促进完善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推进纠纷在线化解”等内容与以往的司法评估相比系首次出现,也区别于中国国内其他的法治评估方法。四级指数中,每一项都准确体现前三级指数的内涵,具有可操作性。
黄明耀说,《指数体系》的根本任务是为营造良好营商环境提供优质司法保障,为不断提高司法质量效率提供可参考的指数,促进形成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选择若干中基层法院先行试用《指数体系》,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于2020年1月先行分析2019年运行情况,并出具第三方评估报告。2020年上半年,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将会同中国社会科学院根据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指数体系,适时在重庆全市法院推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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