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应对台风“利奇马”:发生灾情2小时内上报
紧急通知!山东应对台风“利奇马”:发生灾情2小时内上报 严禁漏报迟报误报瞒报
齐鲁网8月9日讯(记者 何则伟)山东省减灾委员会今天发布关于做好第9号台风“利奇马”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通知要求,要认真落实《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严格执行灾情2小时初报制度和重大灾情直接上报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跟踪报送重大灾情进展情况,严禁灾情信息漏报、迟报、误报、瞒报。
通知全文如下:
省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各市减灾委员会: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9号台风“利奇马”8月9日10时位于浙江省温岭市东南方向约255公里的洋面上,中心附近最大风力17级,中心气压920百帕。“利奇马”将于10日凌晨到上午在浙江象山到苍南一带沿海登陆,预计台风中心于11日下午至12日凌晨在山东半岛至鲁东南登陆。
受其影响我省10日下午至13日,鲁东南、鲁中、鲁西北的东部和半岛地区有暴雨或大暴雨,局部特大暴雨,其他地区有中到大雨局部暴雨,全省平均降水量80~150毫米,局部300~500毫米;黄海中部、黄海北部、渤海海峡和渤海自南向北有9~11级、阵风12级以上大风,半岛和鲁东南地区有8~9级、阵风11级,其他地区有7~8级、阵风9级大风。为切实做好第9号台风“利奇马”的防范应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提高思想认识,压实防灾减灾救灾责任
8月8日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台风“利奇马”防御工作,黄明副总指挥强调,台风“利奇马”登陆强度强、风雨强度大、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广。今年是机构改革后各级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全面履职的第一年。特别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在即,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意义重大。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台风“利奇马”防范应对工作,刘家义书记、龚正省长、于国安、刘强副省长先后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全力做好台风“利奇马”防范应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各级各部门要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发展理念,做到“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宁听骂声、不听哭声”,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思想,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强化责任担当,从最不利情况出发,做最充分的应对准备。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安排部署防汛防台风、风险隐患排查、物资筹备、值班值守等各项工作,把防汛防台风的具体工作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环节和具体人员,保证组织到位、预案到位、措施到位、队伍到位、物资到位、准备到位,确保组织有力、指挥得当。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责任人要严肃追责问责。
强化应急值守,切实做好灾情报送工作
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领导干部要上岗带班,加强指挥调度,确保灾情第一时间得到及时有效应对处置。要加强应急值守值班力量,对重要岗位、特殊时段,要科学合理安排责任心强、精通业务的骨干力量加强值班,尤其要妥善安排好双休日和夜间值班工作,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在状态,确保信息畅通,情报传递准确,有力有序做好各方面信息的汇总、分析和评估。要认真落实《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严格执行灾情2小时初报制度和重大灾情直接上报制度。要及时了解和掌握灾情动态,跟踪报送重大灾情进展情况,严禁灾情信息漏报、迟报、误报、瞒报。要按照统一领导、归口管理的原则,及时、准确发布灾情信息,最大限度让公众了解实情,主动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
加强监测预警,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要严密监视台风“利奇马”的动向,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和雨水汛情发展,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气象、自然资源、水利、应急等部门加强沟通联系,强化雨情、水情汛情和地质灾害发展变化的监测、分析,加密监测频次,及时发布灾害预警信息,按规定启动预警响应,提醒群众科学防风防雨,组织群众有效避灾避险,确保预警信息全覆盖、无盲区、无死角。要针对因强降雨可能引发的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多发地区开展拉网式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认真筛查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落实防御措施,确保万无一失。要重点加强城市和沿河低洼地带、危旧房屋、临建设施等区域的安全防范和重要防洪工程的巡检,对发现的风险隐患和薄弱环节,要立即采取超常措施,做好除险加固工作,排除险情和隐患,确保防洪工程安全度汛。要严防各类次生灾害发生,特别是要重点做好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各类高危行业领域的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尽最大可能减轻灾害损失。
强化协调联动,全面做好救灾应急各项准备工作
贯彻落实《山东省自然灾害应急救助预案》要求,做好应急救灾准备各项工作。要随时做好启动省级救灾应急响应的准备,一旦灾情达到或预判将达到启动响应标准,按规定程序提请省减灾委员会启动救灾救助应急响应。各市应急管理局,做好启动本级灾害救助应急响应准备。相关部门做好调拨省级救灾物资和向国家请求支持救灾资金、物资的准备工作。要密切监视台风动向和灾情信息,视灾情发生情况和发展趋势,迅速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要在第一时间向受灾地区派出人员,指导地方查核灾情和开展受灾群众救助工作。要加强应急救灾款物的使用监管,严格规范救助程序,严格依法依规使用管理救灾款物,确保救灾款物管理使用不发生问题。
强化应急处置,妥善组织转移安置救助
要进一步强化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要及时组织转移山洪威胁区、地质灾害隐患区、城市低洼易涝区和危旧房屋工棚等区域群众,要加强人员转移后的安全管理,严防灾害威胁解除前群众擅自返回,造成不必要的伤亡。沿海地区要抓好船只回港避风、海上作业人员上岸、危险区人员转移等工作确保不漏一人、不留一角。要视情启用应急避难场所,调拨发放救灾资金和物资,开展应急救助工作,妥善安置和保障好受灾群众生活,按照“五有”和不低于国家救助标准的要求,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临时安全住处、有干净水喝、有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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